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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2015年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进展情况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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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参与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的相关学院及研究生院:

根据教育部高教司《卓越计划实施工作评价方案》、《关于报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进展情况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请相关学院认真总结2015年度卓越计划工作进展情况,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材料。

1.参考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(2015年度)内容框架》(附件1),提交本学院卓越计划2015年度实施工作进展报告,内容应涵盖本科专业和研究生领域建设情况。

2.填写《2015年度卓越计划校企联合培养实施安排表》(附件2)和《2015年度卓越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》(附件3)。

3.请相关单位将以上材料的文字版(须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)及电子版于2015127(第14周周一)前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附件:1.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(2015年度)内容框架   
2.2015年度卓越计划校企联合培养实施安排表

   3.2015年度卓越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
     
(附件材料不下发纸质版,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电子版)

 

 

教务处

2015114

教务处
2015-11-04 16:30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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