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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统考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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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  1、考试开始时间: 上午9:00 ;  下午2:30 。
     2、课程名称栏中括号内数字为选课人数,考试教室待定。
     3、非统考课程的考试由各院(系)根据上午、下午时间段自行安排,并相互协商安排好跨院(系)课程考试。
     4、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。重修课程的学生参加考试还必须携带重修证。
     5、跨校区开设的课程应分校区设立考场,重修学生一般应在所属校区参加考试。
     6、学生因病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,必须在课程考核前持校医院证明到所在院(系)办理缓考手续,否则按旷考处理。


教务处
2014-05-15 21:5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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